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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集团发行20亿企业债获国家发改委批准

2013-08-09

       绿地集团发行20亿企业债获国家发改委批准

       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信用级别获较高评价

       日前,绿地集团关于发行20亿元企业债券的核准申请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将于近期通过证券承销商流通上市发行,募得资金全部用于绿地集团在上海嘉定城北、江桥、南翔等地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开发建设。此次绿地集团作为非上市公司在较短时间内获国家发改委审核同意、企业主体及债券信用级别均获评AA+,充分显示了绿地集团在信息透明及公众化方面已达到了较高水平并逐步趋近上市公司要求,也体现了国家发改委对绿地集团良好发展态势的认同和对绿地企业信誉的充分信任。此举同时是绿地集团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全力投身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房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绿地集团本期企业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债规模不超过20亿元,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方式,债券票面利率初步确定为不超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80%。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及国泰君安证券,将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绿地集团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落实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偿债风险。

       此次募得资金将全部用于绿地集团在上海嘉定城北、江桥、南翔等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上述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130万平方米,绿地集团将充分运用自身丰富的开发运作经验以及广泛的国内外合作资源,力争在建设速度、项目品质上继续领跑上海市保障房建设。

       绿地集团作为国有控股特大型企业集团,始终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关于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全力投身上海及全国各地保障房建设。在上海先后启动建设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经济适用房南翔基地、长兴岛配套商品房、嘉定城北站大型居住社区等一批项目,总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在西安、济南、武汉、芜湖等外省市大规模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230万平方米。绿地集团在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体现以人为本、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投建的部分保障性住房已获得国家“广厦奖”、“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工程项目”及全国首个“绿色建筑标识一星级”等荣誉。下一步,绿地集团将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进一步投身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等民生工程,为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